捐贈道路用地可以扣抵所得稅,是真的嗎?

很多地主都還停留在過去的觀念,但實際上法規已經大幅修改!

  • 過去(民國93年1月1日以前): 捐贈道路用地給政府,確實可以,例如:100% 用公告現值認列為捐贈扣除額,這在過去常被用來避稅。
  • 現在(民國93年1月1日以後): 為防堵避稅亂象,法規已嚴格修正

結論:此路不通 現在想透過「捐贈道路用地」來大幅扣抵所得稅,效益已經非常低,幾乎無法達到預期的節稅目的。

既然捐贈已經無法有效節稅,建議您將閒置的道路用地交由專業團隊進行「評估收購」。與其放在名下無法利用,不如換成實實在在的現金,讓資金做更靈活的配置。